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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8 1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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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地世纪城工程钢筋施工质量问题调查处理情况的通报
建管工〔2012〕38号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4月12日,市建设工程监督站根据绿地世纪城部分购房住户投诉反映该项目钢筋施工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对绿地世纪城工程2#楼13层、11#楼19层钢筋施工质量进行了检查及抽测,现将有关调查和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 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绿地世纪城工程建设单位为上海绿地集团马鞍山置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马鞍山市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市建设工程监督站4月9日至13日对2#楼13层、11#楼19层钢筋施工质量进行了监督检查,同时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现场钢筋进行抽测,发现存在下列问题:
2#楼部分竖向钢筋电渣压力焊接接头、剪力墙竖向钢筋绑扎搭接、暗柱箍筋间距、拉结筋设置不符合要求;个别部位箍筋漏设;所抽测6组HRB400 8mm检测结论不合格,3组HRB400 12mm钢筋检测结论不合格,2组HRB400 12mm钢筋焊接接头检测结论不合格,6处主筋间距检测结果有3处不合格。
11#楼所抽测1组HRB400 8mm及1组HRB400 10mm钢筋检测结论均不合格。
二、处理意见
为加强对我市住宅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杜绝类似事件发生,根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国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和《马鞍山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以及现场检查及抽测情况,作出如下处理:
1、责令施工现场立即停工(市建设工程监督站已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并针对施工现场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来的质量问题进行全面整改。
2、对现场质量不合格钢材立即清出现场。
3、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的2#楼,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法定检测机构对已完成结构施工部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下一步处理措施。
4、对现场相关责任主体及责任人处理如下:
(1)对施工单位上海绿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对施工项目经理汪彬、谢三义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2)对监理单位马鞍山市科建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并依法给予经济处罚,同时对项目总监郭志强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一次。
(3)对建设单位上海绿地集团马鞍山置业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责成其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全市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应引以为戒,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规范标准,加强对钢筋原材料及施工质量管理,认真接受住户群众的监督,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我处将加强住宅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监督和巡查,进一步强化查处力度,一旦发现类似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现象,坚决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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