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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 大年初一入室打人事件

发表于 2018-6-5 11:43:44 5330人阅读 6人回复 只看楼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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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18-2-18 10:20:4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大年初一,一男子入室,用手扼住一中年妇女脖子,并进行殴打,致使其晕厥。报警数小时后,伤者观察期未满,行凶者已离开马鞍山市。据了解,行凶者有家人是公务人员,求大神解惑!是不是公务人员家人行凶后,问题不解决,就有离开的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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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发表于 2018-2-18 11:39:38 该帖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希望有关部门能公事公办,追回行凶者,切实落实为人民服务,切不可失了民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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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发表于 2018-2-18 12:17:21 该帖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上海
 
人在做天在看,请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莫让百姓寒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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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发表于 2018-2-18 16:36:42 该帖来自手机版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古话说得好:君王与庶民同罪。一个公务员而已,就能这么猖狂了。如果都是这样的话,那公务员真是铁饭碗了。真心希望政府机关,整治一下你们所谓的政府官员和公务人员,其实这些人的素质真的很低。一句话:要的是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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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8-2-22 09:42:05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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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8-3-1 10:31:40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没有前因后果表述让人一头雾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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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8-6-5 11:43:44 | 只看该作者 | 来自安徽
没搞清楚别乱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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